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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F6电气设备检修时防护要求有哪些?

发布时间:2017-02-11 来源:jsydl 浏览次数:57次

六氟化硫气体在电气设备中经电晕、火花及电弧放电作用,还会产生多种有毒、腐蚀性气体及固体分解产物。这些气体主要有氟化亚硫酰(SOF2)、氟化硫酰(SO2F2)、四氟化硫(SF4)、四氟化硫酰(SOF4)、二氧化硫(SO2)、十氟化二硫(S2F10)、一氧十氟化二硫(S2F10O)等;固体分解产物主要有氟化铜(CuF2)、二氟二甲基硅[Si(CH3)2F2]、三氟化铝(AlF3)粉末等。 因此在检修时应采取下面几点要求进行防护: 

 

1、设备运行中的安全防护 

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安装室与主控室之间要作气密性隔离,以防有毒气体扩散进入主控室。 

设备安装室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系统,通风量应保证在15min内换气一次。抽风口应设在室内下部。 

设备安装室底部应安装六氟化硫浓度报警仪和氧量仪,当六氟化硫浓度超过1000μL/L,氧量低于18%时,仪器应报警。

工作人员不准单独和随意进入设备安装室。进入设备安装室前,应先通风20min。

工作人员在进入电缆沟或低位区域前,应检测该区域内的含氧量,如发现氧含量低于18%时,不能进入该区域工作。

设备内六氟化硫气体的定期检测参照DL/T596—1996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》进行。如发现气体中毒性分解物的含量不符合要求时,应采取有效的措施,包括气体净化处理、更换吸附剂、更新六氟化硫气体、设备解体检修等。

气体采样操作及处理渗漏时,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品,并在通风条件下,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。

 

2、设备解体时的安全保护

对欲回收利用的六氟化硫气体,需进行净化处理,达到新气标准后方可使用。对排放废气,事前需作净化处理(如采用碱吸收的方法),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后,方可排放。

设备解体前,应对设备六氟化硫气体进行必要的分析测定,根据有毒气体含量,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。设备解体工作方案,应包括安全防护措施。

设备解体前,用回收净化装置净化六氟化硫运行气,并对设备抽真空,用氮气冲洗3次后,方可进行设备解体检修。

解体时,检修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及防毒面具。设备封盖打开后,应暂时撤离现场30min。

在取出吸附剂,清洗金属和绝缘零部件时,检修人员应穿戴全套的安全防护用品,并用吸尘器和毛刷清除粉末。

将清出的吸附剂、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酸或碱溶液中处理至中性后,进行深埋处理,深度应大于0.8m,地点选在野外边远地区、下水处。

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解体检修净化车间要密闭、低尘降,并保证有良好的地沟机力引风排气设施,其换气量应保证在15min内全车间换气一次。排出气口设在底部。

工作结束后使用过的防护用具应清洗干净,检修人员要洗澡。

 

3、处理紧急事故时的安全防护

当防爆膜破裂及其他原因造成大量气体泄漏时,需要采取紧急防护措施,并立即报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。

室内紧急事故发生后,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,工作人员根据事故情况,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,进入现场进行处理。

发生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。

防爆膜破裂喷出的粉末,应用吸尘器或毛刷清理干净。

事故处理后,应将所有防护用品清洗干净,工作人员要洗澡。

六氟化硫气体中存在的有毒气体和设备内产生的粉尘,对人体呼吸系统及粘膜等有一定的危害,一般中毒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流泪、打喷嚏、流涕,鼻腔咽喉有热辣感,发音嘶哑、咳嗽、头晕、恶心、胸闷、颈部不适等症状。发生上述中毒现象时,应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,并及时进行治疗。要与有关医疗单位联系,制定可能发生的中毒事故的处理方案和配备必要的药品,以便发生中毒事故时,中毒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。

设备运行、试验及检修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,应有专用防护服、防毒面具、氧气呼吸器、手套、防护眼镜及防护脂等。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GB11651《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》规定并经国家相应的质检部门检测,具有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标志、产品合格证者,方可使用。

安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、干燥、阴凉的专用柜中,设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,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。

凡使用防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要先进行体格检查,尤其是要检查心脏和肺功能,功能不正常者不能使用上述用品。

对设备运行、试验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。

工作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进行工作时,要有专门监护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,以防出现意外事故。